中文的酷查字典只跟你说「流行语」,英文的COOL查字典有着两个马子的字义,更有着一堆美式俚语的用意干掉、杀死、冷静、自信等,最贴近我现在所想表达的应该是形容词,也是俚语─「引起兴趣的」
清晨五点,我躺在床边满脑子充斥着什么是酷?酷是什么?在决定要睡觉的当下起身打开了WORD,点着一根又一根的菸思索着这件事,到底什么是酷?于是我查着网路上的字典,找来找去为了我清晨的烦恼,做了下面的思考。
怎么去定义,要怎样判断酷不酷?
酷就像中文字义解释的就是一个流行用语,没什么特别,只是像时尚、潮流、街头一样的用语罢了。这字本来也就是个无形的东西,纯粹真的就是那么纯粹的个人见解、个人喜好、个人与生俱来的一个品味定义。请容许我把话说白一点,所谓的酷,不就是把一件事件、一个主题、一个东西、一个什么玩意儿,搞的很彻底、很尽力、很完整,就是酷!
COOL
可能有人会说约翰蓝侬就只是个活在自我世界里的人,我却说他酷,姑且不论我喜不喜欢,讲出爱与和平好像很了不起,他的确就是了不起。套一句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书中说的,「每个人总是不想承认自己做了很多,结果却很愚蠢的事。」好吧,或者大声喧嚷着爱与和平看起来很蠢,(我就觉得很蠢阿,恨与战争才是人性吧,我主张人性本恶)但他承认了他所做的、他所说的,他也用行动去证明这些,那到是挺酷的。只是一个人又能做什么,顶多换来一半后世的景仰,在他死的那一刻哀悼一下。(10月9日,今年是John Lennon的71岁冥诞)
如果这世界上不存在着对与错,那我可能会说恐怖份子超酷。(但是现实生活里没有人,有权决定一个人的生死,就像不能歧视有色人种一样,你并没有比较高等。)我说的酷,是说用自己所效忠的信念去牺牲掉自我而完成的使命,再套一句FedEx使命必达,你看他们的广告上山下海赴汤蹈火都来,FedEx把使命必达这概念发挥到极致,我说这广告很酷!
(图片来源:WOWboxblog)
酷到底是什么?
上网搜寻着,有一篇文章这么写着:
「酷的本质可能是一致的,但在文化上的表现,西方与亚洲社会有相当的差异。如在美国及欧洲,手机的价值在其「可靠性及耐久性」,但亚洲往往六个月就更换新机,以为是酷的表徵。基本上,西方的酷是自由与反叛的象徵,而亚洲则偏重名牌与时髦。」
撷取自下列网址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5/1/28/n796645.htm
这是2005年的新闻了,基本上唯一不同的是,一大堆人已经将西方跟亚洲混合了,我们就是多元我们就是要又自由、又反叛、又名牌、又时髦。你瞧,是不是就是现在今天我们所定义的酷,却忘了酷这字本身就是个无形的东西。
究竟?
究竟年轻人想要的是什么?想看的是什么?但不是应该反过来,所做应该是符合一切酷的思想、酷的精神、酷的根本,而从自身出发进而感染到所谓的年轻人吗?是感染是要让人有相同感受,不相同的无所谓,毕竟酷就是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一个狭隘用词。硬要去定义反而会失真,就好比硬要去对焦并不会特别好看,有时候糊糊的更有想像空间,不是吗?
作者 Dazed and Confused Magazine
作者 Dazed and Confused Magazine
已逝管理大师彼得‧杜拉克(Peter F. Drucker)认为:
「如果管理者认为以现有的组织结构与管理方式来执行创新即可,那么这种创新注定失败。」要创新,先从组织创新开始;改造组织之前,应先找出商业模式,「改变游戏方式」。
说说罢了,清晨六点的颱风早晨,是该睡了。先说明,以上纯属个人睡不着的满腔见解,无谓对与错。
舒缓一下气氛,来首经典歌john lennon- 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做ending
(原谅我不会贴连结,请自行youtube吧!)